金刚、沈坤荣、李剑:“以地谋发展”模式的跨界污染后果

发布时间:2022-03-29

[摘要]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引致跨界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边界地方政府放松环境规制,忽略了地方政府“以地谋发展”模式与跨界污染的内在联系。本文构建了一个包括临河县政府、省级政府与污染企业的理论模型,将中国特色的“以地谋发展”模式引入传统跨界污染模型,刻画了下游临河省界县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政策引致跨界污染效应的微观机制。实证方面,本文选取位于中国20条主要跨省河流沿岸的省界县,结合中国土地出让微观数据与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数据等,验证了理论假说。研究发现,具备跨界污染条件的下游临河省界县聚集了数量相对更多的水污染密集企业。并且,这些地区的土地出让面积越大,水污染密集企业数量越多。平均而言,具备跨界污染条件的地方政府每增加1%的土地出让面积,使得辖区内水污染密集企业数量增加6.09%左右。这一跨界污染效应仅存在于省界,在一省内部,即便市界县具备跨界污染条件,也未利用土地出让工具产生跨界污染后果。本文的研究补充了关于中国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的研究,不仅为全面理解“以地谋发展”模式的经济社会后果提供了新视角,而且为推动中国土地政策改革和跨界污染治理提供了理论参考。


[关键词]

地方政府, 土地出让行为,跨界污染,环境规制,税收征管



来源:《中国工业经济》2022年第3期